周家斌 22-08-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8.4.4 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并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水量和水压的建筑物,或设置干式消防竖管的建筑物,可不设置消防水箱。 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的最高部位; 2 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2m³时,仍可采用12m³;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8m³时,仍可采用18m³; 3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4 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5 消防水箱可分区设置。
消防网友73633 22-08-10
《高层民用建筑没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1年版)7.4.7.1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
南明离火 22-08-10
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