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处电缆夹层(1000平以上)在二楼,三楼是PLC 室,一楼高配室。之前消防验收备案图审时没通过,后来安装了水喷雾系统,通过验收备案(没被抽中)。现在因为之前二楼夹层地面没做防水,又怕水喷雾管道漏水,所以一直没有使用该系统。我想请问一下,根据《钢铁冶金企业防火设计标准》要求,应安装水喷雾或细水雾等。这个“等”,是否还可以安装悬挂式干粉灭火系统呢,这样就不怕漏水。请各位大神帮忙分析一下,谢谢!!(电缆夹层里面有感温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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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网友70233 25-04-10
悬挂式干粉灭火系统的使用,其同时使用的数量不超过4套,满足不了1000㎡的灭火覆盖范围。而悬挂式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严格来讲其不属于自动灭火系统,按全淹没来设计,其动作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s,很难满足规范要求。 这和电力的规范<火规>还不一样,火规中没有要求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只是可以设置悬挂式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感觉其使用应划分为局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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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面的幸福 回复: 消防网友70233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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