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分类
- 消防专题
-
- 《消防资源网》APP-规范检索,热点难点,技术论坛
- 规范标准应用
- 规范·专题·文件汇总
- 新规解读
- 基础专题
- 建筑高度和层数
- 防火间距
- 灭火救援
- 安全疏散
- 安全疏散距离
- 安全疏散人数·净宽度
- 疏散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
- 消防电梯
- 防火分隔
- 防火涂料
- 工业建筑
- 主要建筑功能的消防要求
- 主要建筑部位的消防要求
- 住宅建筑
- 商业服务网点
- 汽车库
- 电动汽车库
- 消防水源及给水设施
- 消防水泵&泵房
- 消火栓系统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细水雾灭火系统
- 消防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 气体灭火系统
- 灭火器
- 防烟排烟系统
- 消防控制室
- 消防设施-供配电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
-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 报警联动-设计验收
- 给排水消防问题集锦
- 消防问答
- 解读及应用-释疑
- 磐龙讲堂:特殊消防设计、性能化设计
- 磐龙讲堂:消防气瓶-定期检验
EHS专家-DL 2025-03-17 15:24 0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5.5.23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符合下列规定......主要说的是消防等基础设施。您提到的“应急物资”应该不只是消防基础设施,应该是:化学氧自救呼吸器:地下及地上避难层强制配备,防护时间≥20分钟;应急逃生器(如楼方舟高楼应急逃生器):用于极端情况下快速撤离;防烟面具:防止有毒烟气吸入;应急水源:设置临时供水点或储备瓶装水(部分规范隐含要求)等。未有找到明文规定,设置应急物资目的是确保避难层在火灾中发挥应急避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