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专家-DL 25-04-14
一、责任主体划分
归口管理部门:
- 临时用电的统筹管理由设备/电气管理部门负责(如设备部、设备动力部)。具体职责包括:审批用电申请、监督现场电气安全、设备维护等。
安全监管部门:
- 安全部门(安环部或EHS部门)负责安全监督,包括审核安全措施、检查合规性、组织培训等。不直接审批用电申请,但需对高风险场景(如易燃易爆区域)的安全措施提出要求。
二、临时用电审批流程
常规审批流程:
- 设备/电气管理部门是终批部门,负责审核用电需求合理性、电气设备合规性及技术可行性。需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明确用电范围、时限及安全措施。
安全部门参与场景:
- 若临时用电涉及高风险作业(如动火、易燃易爆区域),需同步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等,此时安全部门需对关联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安全部门可要求设备部门补充安全措施,但不直接签署用电许可证。
三、执行要点总结
职责分工:
- 设备/维修部门:技术审批、现场管理;
- 安全部门:监督、培训、风险提示。
合规要求:
- 所有临时用电必须通过设备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接电;安全部门定期抽查执行情况,违规用电可要求停工整改。
结论:临时用电申请由设备/维修部门终批,安全部门负责监督审核关联安全措施,无终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