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专家-DL 25-03-20
民用建筑场景
- 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
- 与普通民用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间距 ≥6m;
- 与高层民用建筑间距 ≥9m;
- 若泵房外墙为防火墙且无门窗洞口,间距可缩减至 ≥4m。
- 附设于建筑内的水泵房:
- 应与其他区域采用 ≥2h防火隔墙+1.5h楼板 分隔,疏散门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
工业建筑场景
- 与甲类厂房间距 ≥12m;乙类厂房 ≥10m;丙类厂房 ≥8m。
- 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规范》,消防泵房作为“第二类全厂性重要设施”,与甲类车间间距需 ≥35m;若为区域性设施可降低25%至 ≥26.25m。
特殊设施间距
- 与储油罐、储气罐等易燃易爆设施间距 ≥15m。
- 与变电站(10kV以下)间距 ≥3m。
特殊场景与调整因素
间距缩减条件
- 当相邻建筑外墙为不燃墙体且无外露可燃屋檐,门窗洞口面积总和≤外墙面积5%时,防火间距可减少 25%。
- 较高建筑一侧为防火墙或屋顶耐火极限≥1h时,间距可不限。
消防通道与设备安全要求
- 消防车通道需保持畅通,泵房周边不得设置障碍物。
- 水泵接合器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 15~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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