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用无缝钢管 GB/T816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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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工艺性能

5.5.1 压扁
    牌号为10、15、20、25、20Mn、25Mn、Q345、Q390,公称外径D>22 mm~600 mm,并且壁厚与外径比值不大于10%的钢管应进行压扁试验,钢管压扁后平板间距离应符合表10的规定。压扁后,试样上不应出现裂缝或裂口。
5.5.2 弯曲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外径不大于22mm的钢管可做弯曲试验,弯曲角度为90°,弯芯半径为钢管外径的6倍,弯曲后试样弯曲处不应出现裂缝或裂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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