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GB14287.1-2014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4 自检功能试验

5.4.1 手动操作试样的自检机构,观察并记录试样的状态;对于自检时间超过1min或不能自动停止自检功能的试样,在自检期间,使任一非自检回路处于报警状态,观察试样的状态。
5.4.2 手动操作试样的音响器件、指示灯和显示器的自检功能,观察试样的状态。
目录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