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GB21734-2008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7.2 抗震性能要求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内的建(构)筑物,以及利用周边建(构)筑作为配套设施用房的建筑,应达到GB 18306-2001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
目录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