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 DB11/791-2011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1 消防给水系统

    文物建筑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设置要求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GB 50013、GB 50015、GB 50016的相关要求。
目录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